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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女儿奴大佬的前妻第4节(2 / 2)


  没想到,现在倒是莫名其妙实现了。

  江柔在心里幽默了一下,然后乖乖端着盆去了墙角。

  ——

  早上三道菜,辣椒炒茄子,小白菜和豆腐肉汤。

  味道不是很好,就是煮熟了而已,江柔低着头吃了两碗饭,吃完,依旧是男人起身收拾。

  江柔看他动作麻利,也就坦然接受了,抱着肚子在堂屋里散步,转了两圈后回房间做小衣服。

  做小衣服之前得先画样式,废了半天劲儿才从抽屉角落里翻出一支只剩半截的铅笔和没壳的破本子。

  她对小侄子的衣服样式再熟悉不过,后世刚出生的婴儿都穿那种连体衣服,方便脱穿,码数一般都是五六十厘米。

  江柔坐在桌子前认认真真的写写画画,还在纸上标记需要注意的地方。

  外面院子门被敲了好几下都没听见。

  等听见站起身时,就看到黎宵先她一步出去了。

  见他去开门,江柔便重新坐了回去。

  不过没有继续刚才的事,房间窗户正对着院子,稍微伸长脖子就看得清清楚楚。

  外面黎宵打开院子大门,来找他的是朱强。

  朱强看到他,笑得有些不好意思,“哥,我听说你出来了,就过来看看。”

  他手上拎着两条巴掌大的鲫鱼,是他昨天去看梅子回来路上在河里捉的。

  这次他们打架也有他的原因,要不是为了给他出气,也不至于进了局子里。

  到最后,反而只有他逃过一劫。

  说着赶紧补充了一句,“对了,我听说隔壁市里建造工厂,工地上缺人,一天十五块钱,你去不去?”

  下半年不好找事情,朱强和梅子的事情已经定下来了,就在年底,准备趁着这半年时间挣点钱。

  想到结婚,朱强脸上笑容加深,“哥,咱们县里的大酒店快要完工了,到时候我舅会去当厨师,还说要把我带上。我听说像这种大酒店会缺什么服务员,你可以把嫂子弄进去。”

  也因为这个,梅子家才点头的。

  这次打架让黎宵他们工作也没了,朱强心里觉得很不好受,他自己倒还好,以前不懂事跟着黎宵几个混,但他却是有退路的,现在跟着舅舅学厨,以后学好了也能自己开个饭馆啥的。

  但黎宵他们就不行了,黎宵和周健他们都是些没爹或没妈的孩子,父母不管,好不容易搞出了运货的生意还跟秦老大张哥闹起冲突了。

  他妈和梅子现在都不让他和黎宵来往,朱强也知道不能再混下去了,但他还记着小时候黎宵对他的照顾,所以还是过来说一声。

  在大酒店当服务员是好工作,现在工厂下岗工人一年比一年多,到时候恐怕没关系都挤不进去。

  这几年县城换了个领导,搞什么旅游景区,要把他们县城打造成旅游县,什么招商引资,还有个海城来的大老板在这里建了一家四星级的大酒店,十分气派。

  黎宵倒是没有太在意之前的事,朱强瘦的跟猴子一样,打架带上他也是挨揍的份。

  听到隔壁市工地缺人,含糊应了一声,态度不明,但在听他说让江柔去酒店当服务员时,不自觉皱起了眉头,似乎不太喜欢。

  “这事后面再说吧,工地干多久?”

  运货的生意黄了,他也不想去老秦那边低头,他虽然混,但也知道有些事情是底线,不能干,干了就一辈子洗不干净了。

  江柔肚子里还有他儿子,他得为以后考虑。

  这次进局子,他也有自己的小心思,老秦那人性子太冲,还容易飘,总有一天要出事,他不想带着兄弟被拖累,干脆找个机会闹起来,现在算是撕破脸了。

  朱强不清楚他心里想的,回道:“四五个月吧。”

  黎宵眉头没松,觉得时间有点久了,那时候江柔都生了。

  他确实缺钱,但他儿子出生时肯定要在场,他妈靠不上,江柔父母就更别说了。

  他没说话,朱强便赶紧补充了一句,“工地干活是日结的,想干多久就干多久。我是准备干到年底回来的,想过个好年。”

  梅子父母要的彩礼太多了,几乎将家里都掏空了,所以他才想着去工地挣点钱,跟着舅舅在国营饭店当学徒一天才三块钱,净干脏活累活,还不够称一斤肉。

  黎宵想到昨晚江柔的话——孩子要出生了,有些东西需要准备。

  他也不懂,反正就是要钱。

  点点头,“行,我再想想。”

  朱强将鱼留下走了,黎宵拎着两条小鱼回了屋子里,准备打盆水养着。

  转过身的时候,目光淡淡的瞥向窗户那里,吓得江柔赶紧将脖子缩回去。

  隔着些距离,江柔听得不是很清楚,但朱强声音有时大,她听到什么“工地”“大饭店服务员”“大嫂”之类的。

  因为她对黎宵的经历太过熟悉,很快拼凑出了事件,如果她没记错的话,这一年的黎宵跟一个叫秦文国的地头蛇闹掰了,秦文国的手下找他手下麻烦,黎宵跟人约架最后打进了局子里,出来后又将人揍了一顿,关系彻底坏了。

  要不是因为这,黎宵应该很早就发家了,他当初搞得那些大卡车运货路子,已经初具后世货运公司的形态。

  不过也不知道是不是他运气好,那个叫秦文国的家伙在几年后就因为贩d被枪毙,比他死的早十几年。

  闹掰了后的黎宵走过一段弯路,和朋友去隔壁市工地搬砖,哪知最后误入传销组织,被坑的很惨。

  好在这个家伙不是一般人,最后将人家传销老窝捅了,甚至在那里结识了一个叫峰哥的人,还带回来一笔钱,这笔钱成为他第二年去南方闯荡的资金。